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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|
初領、補領國民身分證,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 |
發佈日期 |
2014/6/26 |
發布單位 |
管理者 |
點閱次數 |
1789 |
詳細內容 |
初領、補領國民身分證,自103年7月1日起得向任一戶政
事務所申請。
有關向任一戶政事務所申請初領或補領國民身分證,應提
憑戶口名簿或貼有相片之身分證明文件正本。
並自9月10日起停止受理委託辦理補領身分證,請現役軍人、各地學生、重病無法行動者,直接向各現住地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或申請到府服務(內政部103年9月9日台內戶字第1031200371號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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